各教工党支部:
建筑学院于2012年12月进行了教工党支部调整和支部书记改选。现根据党员构成情况,将我院教工支部调整为教工第一支部(建筑系党支部)、教工第二支部(城乡规划系党支部)、教工第三支部(风景园林系党支部)、教工第四支部(党群、行政党支部)共4个支部。为保障党支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,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、《amjs澳金沙门党支部工作条例》规定,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,对各党支部委员会进行改选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举的时间安排。各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应于3月31日之前完成。
二、支部委员会的组成。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,其中选举产生支部书记1人。
三、支部委员的条件。新选举的支部委员,应由党性强、政治和业务素质高,热心党务工作,具有奉献精神,工作负责,作风正派,联系群众,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。
四、支部委员会的产生程序。各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工作由各支部召集人负责召集,产生支部委员会,选举结果报学院党总支批准。
建筑学院党总支
2016年3月14日